登记号:CNDR-2012-00010
常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规范全市果蔬批发市场秩序的通告
常政通〔2012〕5 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环境卫生城乡同治活动的决定,提升城市品位,创建卫生文明城市。我市将对水果、蔬菜批发市场实行统一管理,规范行业秩序,强化食品安全,消除安全隐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所有从事水果、蔬菜批发行业的经营户须于2012年6月1日前按照全市商业网点规划的要求,集中搬迁至宏耘果蔬批发大市场,各经营户须按规划安排,入市经营。
二、全市所有果蔬批发商在2012年5月21日前与宏耘果蔬批发市场管理办公室签订门店租赁合同后,并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6月份,市政府将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全市的果蔬批发商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对无照及手续不齐的经营者,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三、市商务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筹备组建常宁市果蔬批发行业协会,以加强行业自律。宏耘果蔬批发大市场要进一步完善市场设施,对自觉主动进入新市场经营的业主实行优先优惠。新市场由常宁市市场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市场服务中心要做好搬迁的积极引导、接纳安置、维稳等工作,规范新市场管理,积极为业主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四、按照全市环境卫生城乡同治活动要求,宜阳办事处将解放北路、草桥街、东正街及原经贸公司路段作为开展环境卫生城乡同治活动的模范示范街创建样板。市解放北路、草桥街、东正街及原经贸公司路段从2012年5月21日起全天候实行交通管制 (严禁从事户外占道(含人行道)经营活动) 。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消防大队、市交警大队要联合执法,对违规经营、违犯交通管制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好引导规劝和依法处罚等相关工作。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三日
来源:党政网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