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号:CNDR-2012-01020
常政办发〔2012〕110号
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常宁市重点职业病铅中毒监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常宁市重点职业病铅中毒监测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常宁市重点职业病铅中毒监测
项目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卫监督发〔2010〕1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加强职业病检查诊断和作业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专业技术和法规知识培训,提高我市职业病防治技术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职业病防治法规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劳动者自我防护能力,提高用人单位依法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责任意识。
(三)开展职业性铅中毒等重点职业病的检测,了解掌握其发病特点规律和趋势,提高重大职业病监测预警能力,为制定职业病防治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职业病体检及监测机构能力建设,选派相关人员参加培训(有计划地参加国家、省、市培训班)。
(二)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宣传教育项目由市卫生监督所负责,市疾控中心参与。市卫生监督所负责制作宣传手册、张贴画、光碟、展板工作,举办专题讲座,编辑印刷宣传资料并分发到各用人单位。
(三)开展职业病监测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由市疾控中心负责技术和质量控制工作。开展铅中毒等重点职业病危害的监测。市卫生局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落实。通过项目实施,摸清全市职业病危害情况、用人单位情况和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健康情况,按规定对接触职业病危害人员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及时进行职业病诊断,规范职业病报告,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预警,为政府制定职业病防治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工作程序及时限
(一)职业病体检及监测机构能力建设培训项目
1.主要任务是按要求有计划地选送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人员参加国家、省、市培训班进行培训。
2.对用人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培训。
(二)重点职业病检测项目
1.哨点选择阶段。
2.启动阶段,拟定项目方案和工作计划等。
3.实施阶段,开展项目的组织实施。
(三)宣传教育项目
1.宣传资料的准备阶段,下达宣传教育任务、工作计划和目标要求等。
2.宣传阶段,按照项目要求,通过制作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册、海报、音像制品、公益广告、举办讲座和播放广播电视节目等不同方式,深入社区和乡镇、进村入户,针对职业病危害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切实提高宣传培训的效果,做好工作记录,建立工作档案,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以上各项目执行时间为2012年9月—12月完成,各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工作计划、详细工作程序、进度安排等按照省职业病防治院、省卫生监督局的安排通知后另行安排。
四、组织领导
成立市重点职业病铅中毒监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正县级干部陈书春任组长,市政府办、卫生局、安监局、财政局、市人社局、电视台、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卫生局局长王林生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的组织管理。市广播电视台要配合卫生监督所负责项目的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市安监局要在自己的法律范围内加大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对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护管理措施、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危害因素的监督检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市人社局要加强对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职业病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及其他合法权益。市财政局要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给予拨付必要的项目配套经费,保证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卫生监督所成立宣传教育项目办公室,由所长尹献忠任主任,主要负责项目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市疾控中心成立项目实施工作办公室,由主任郭秀连任主任,负责项目的职业病健康检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技术质量控制等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抓好项目管理,落实项目经费。重点职业病铅中毒监测项目要求高、科学性强、涉及面广、任务重,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补助有限,市财政给予必要的防治经费投入,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特别是项目的配套经费,主要是在哨点项目工作中给予必要的配套资金和设备补助,保障职业病健康检查和人员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监督管理。项目实施期间,要明确项目实施的机构人员、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等,建立资金使用情况监督考核评价等,保证项目资金和项目任务的落实。
主题词:重点职业病 监测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武部。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民法院,
市人民检察院。
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1日印发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