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规定,现对我市2016年兵役登记工作通告如下:
一、登记时间
2016年2月1日开始,至2016年6月30日止。
二、登记对象
凡常住户籍在本市内,以及在本市辖区内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就读,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35周岁的男性公民,均应参加登记。同时,各乡(镇、街道)武装部负责完成本辖区内18-22周岁男性公民(大学专科、本科分别放宽到23、24周岁)在“全国征兵网”的兵役登记工作。往年已登记的男性公民为核对签证对象。
三、登记方法
适龄青年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证明)和两张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到所在地区的乡镇(街道)或企业事业单位兵役登记站(武装部)进行兵役登记。兵役登记工作人员核对确认后,打印并保管好《男生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本人难以参加实地登记的,可以委托亲属或所在单位前往登记。
四、注意事项
往年漏登的,须进行补登。已参加过兵役登记,但常住户籍所在地变迁的,须持兵役登记卡片(兵役证)办理变更手续。
五、法律责任
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或者有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市征兵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有关条款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咨询电话
市征兵办公室:8489640
特此公告。
常宁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二月一日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