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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率先创建“民生资金数据库”

作者:谭晓波 郭 华 编辑:redcloud 2016-06-16 11: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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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类别建立数据库,实行分年度分类别逐项录入,精确到每笔资金领取的人员身份信息、领取的金额、方式、资金的用途等

  ●严防民生资金在拨付、分配、管理、使用中存在“雁过拔毛”式问题

  ●对各类民生资金监管重点对象实行捆绑追责,明确监管对象名单,一经发现有“雁过拔毛”式腐败,将实行“一案四查”

  本报讯 (记者 谭晓波 通讯员 郭 华)2016年,常宁市结合工作实际,在2015年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基础上,率先在衡阳市开展对涉及民生方面的市直单位各类资金进行登记备案工作,严防民生资金在拨付、分配、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

  今年5月初,该市分别下发了《关于做好“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民生资金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登记备案的民生资金不仅包括上级专项资金,还包括本级预算及配套资金,时间跨度为2013年—2015三个年度的民生资金,2016年及以后的民生资金,要求各单位在每一笔资金正式拨付后15个工作日内,向市“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办公室备案。

  为使民生资金密集部门更准确将资金进行登记备案,常宁市“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办公室专门派工作组对财政、人社、民政、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进行上门业务指导,对数据量大、涉及人数较多的资金项目,要求分年度,分乡镇采集。

  常宁市根据各单位上报民生资金项目数据,将按照国防公共安全、教育科技文化、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国土环保、城市建设和管理、交通旅游、农林水、住房保障及其他等相关类别建立数据库,实行分年度分类别逐项录入,精确到每笔资金领取的人员身份信息、领取的金额、方式、资金的用途等。

  为推动民生资金备案工作,常宁市在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培训会上,就如何推进“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再动员,特别就2016年民生资金登记备案工作作了专门安排部署,重申备案工作纪律,要求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如实上报,严禁缺报漏保瞒报,一旦群众反映某类资金项目情况,而备案单位又未将该类资金登记备案的,在全市给予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同时,对各类民生资金监管重点对象实行捆绑追责,明确监管对象名单,一经发现有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盘剥克扣民生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将实行“一案四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即:一查当事人的违纪违法直接责任;二查党委的主体责任;三查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责任;四查相关业务人员的监管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作者:谭晓波 郭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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