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年11月22日
常宁市教育局的常宁市教育局中小学装备图书一批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CN2016-A188,委托代理编号:HYXT2016-A095)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常宁市教育局中小学装备图书一批政府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CN2016-A188。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 |
预算 |
第一包 |
合格学校装备图书 |
一批 |
25万元 |
第二包 |
2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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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每个投标人只能对其中任意一个包进行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每个投标人只能对两个包的任意一个包递交资料,不能同时对两个包提交资料。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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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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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50101 |
图书 |
所提供的图书必须为国家认可的正式出版社发行的正版合格图书。满足GB9851,GB/T18359印刷行业标准,否则,一经查实,除负全部的社会、法律责任外、还须支付招标方图书总码洋的10倍罚金,且招标方有权提前解除购书合同。 图书质量包括出版社、纸张、装订、内容及行文五个主要方面。出版社以正规、大型、较为权威的出版社为主,装订要求牢固,内容要求健康向上,行文要求流畅。 |
1、所有订购图书须由投标方免费送到招标方指定地点后,由采购单位验收。每件图书外包装使用防潮牛皮纸;每批图书都配有图书总明细单2份,一份由学校签收,另一份分开装进每一包书中以方便核对。 2、按国家图书质量三包的标准执行。在收到书时,招标方验收若发现有非正版图书,污损、图文不清、缺页、倒页、缺附件等质量不合格图书,以及与订单不符的图书,一律予以退货或换货,而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及费用全部由投标方承担。 |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天内印送相关学校。 付款方式:货到后,采购方与相关学校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采购方首付合同总金额的50%,使用半年后没有发现错版、盗版和质量问题即付40%,余10%在满一年时没有发现质量问题的前提下全额无息付清。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否() |
是(√) 否() |
是( )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条件。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检察部门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有效的查询证明原件为准)。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9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17号中信大厦1904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常宁市教育局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734-7245738
采购代理机构:衡阳鑫天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建怀
电 话:0734-8439857
地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17号中信大厦1904室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来源:湖南省衡阳市政府采购网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