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年12月14日
受常宁市胜桥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常宁市胜桥镇土地规划方案及建筑方案设计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意愿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常宁市胜桥镇土地规划方案及建筑方案设计政府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CN2016-A209
委托代理编号:CTZB2016-124
二、招标范围:常宁市胜桥镇中心区规划设计方案及建筑、景观方案设计的项目服务,以及相关评审、审批、报批等工作的协调、配合等。包括中心城区规划设计方案,重要节点景观设计方案和主要建筑单体设计方案。
注:1、本项目不接受独立法人单位授权给分公司(分公司为非独立法人单位),以分公司名义参与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2、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单位数量必须小于等于两家,并提供科学合理的专业分工计划。投标人不能同时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投标。
3、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整体进行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本项目采购预算上限值为:180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根据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部门自2016年11月份以来出具的查询证明原件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7、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设计甲级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设计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
8、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注册规划师且具有高级职称资格或副教授级及以上资格。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14日至2016年12月22日9:00时~12:00时,14:30时~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以下资格证明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①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依据;
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根据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部门自2016年11月份以来出具的查询证明原件为准);
③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如为联合体投标另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④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注:以上所有资质验原件收复印件,并将整套复印件存留招标公司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即公章),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阶段,具体评议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报名。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衡阳市橙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3)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公开招标文件¥4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7年1月6日9时30分在常宁市财政局六楼会议室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监督管理部门:常宁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尹先生
联系电话:0734-7234884
采购人名称:常宁市胜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邓意平
电话:0734-776000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衡阳市橙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蒸湘区紫云南街9号顺枫苑小区1号楼1306室(市政府西门民生银行楼上)
联系人:陈寿斌 电话:0734—8187388
电子邮箱:2533706503@qq.com 邮编:421001
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行衡阳蒸湘支行
户名:衡阳市橙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账号:4300 1510 4640 5250 3700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来源:湖南省衡阳市政府采购网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