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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设施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湖南省衡阳市政府采购网 编辑:redcloud 2017-12-06 09: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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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年12月05日
 
     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常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设施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采购项目名称:常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设施政府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CN2017-A226-1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JK2017-CN-CG-034-1
采购范围:常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设施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
采购预算上限值:118.2万元
     本项目为一个包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12  5 日起至2017 12  11 
每日上午09:0011:00时,下午1430时到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常宁市群英西路书香苑十字路口往前20米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A、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B、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C、社保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依据(提供2017年以来6-11月社保缴纳证明)及近三个月完税凭证;
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部门自2017年12月以来出具的查询证明原件为准);
    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经办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件原件初审(不接受原件以外的其他任何形式证件资料)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即公章),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为发售招标文件时资格预审,具体评议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2) 招标文件售价: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文件售后不退。
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7 12  27  10   00 分(北京时间)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5、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采购人:常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34-726321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常宁市群英西路书香苑十字路口往前20米   
联系人:阳女士       联系电话:0734-7221169
 
 
监督管理部门:常宁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34-7234884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来源:湖南省衡阳市政府采购网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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