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年12月06日
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常宁市水口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常宁市水口山工业新城开发PPP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邀请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名称:常宁市水口山工业新城开发PPP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CN2017-A246
委托代理编号:TJHYZB-2017-045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4、项目概况:
4.1本项目位于常宁市水口山经济开发区,规划用地面积1467.26亩,估算总投资约146692.06万元(最终总投资以项目实际建设通过审计的金额为准),投资估算包括:项目的工程费用(包括建筑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及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利息等。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17条道路,总长37310m,在沿线实施绿化,配套建设其它管线与道路附属设施。
4.2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8年(建设期3年+运营期15年)。本项目采用“按子项目独立建设、按子项目独立进入运营支付”的原则分期分批建设实施,总建设期3年,各个子项目建设期不超过2年。任何一个子项目交工验收或交付使用(以先到者为准)的次日起,该子项目即独立进入运营期并进行政府付费。
4.3资金来源: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25%,债务融资占总投资75%。
4.4招标范围:项目建设17条道路,总长37310m,在沿线实施绿化,配套建设其它管线与道路附属设施。
4.5运作模式:本项目运作方式为BOT模式,即建设-运营-移交。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工作,建设完成后由项目公司负责运营、维护,合作期届满后无偿移交给常宁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其他机构。
4.6回报机制:政府付费。
5、投标人要求:
5.1 投标人基本资质条件:
1、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16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5)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5.2投标人特定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成立并具备承担该项目投融资能力,注册资本金5亿元人民币以上(含5亿);
(2)投标人企业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已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表为准);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4)近三年内(2014年11月1日至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承接过1个PPP(按照财政部门界定的BOT、BOO、TOT、ROT等模式为准)项目总投资不小于 10亿人民币的投融资建设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均无金额,可加附网络截图的中标公告,并提供查询网址,独立投资建设或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的均认可);
(5)具有国有商业银行开具的不低于10亿元的授信证明(必须在有效期以内);
(6)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7)具有银行信用评级为AAA级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以内);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5.3本次招标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遵守以下规定: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组成中一方可为财务投资人(有限合伙企业);
(2)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二、社会资本资格要求”基本资格条件(1)、(2)条款。联合体牵头方应满足“2、投标人特定资质条件”所有条件要求;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以联合体参加的,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共同投标协议;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5.4本项目仅邀请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参与投标。
6、招标文件获取:
6.1招标文件提供限期:2017年12月7日至2017年12月13 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节假日、公休日休息)
6.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常宁市泉峰街道万隆小区22栋2单元404室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00元,售后不退。委托代理人持公司介绍信原件至代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7、投标规定:
7.1投标截止:2017年12月28日 10时(北京时间)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7.2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8 日 10时(北京时间)。
7.3开标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
7.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8、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8.2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 27日16:00(北京时间)时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或投标保函原件为准。
8.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企业银行账户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或提供银行保函形式递交,银行账户转账形式的应从投标人企业账户一次足额缴入到如下账户。
户 名: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浦发银行长沙韶山南路支行
银行账号:6613 0155 1000 00207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常宁市水口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常宁市水口山街道办事处大桥路68号
联系人:廖先生
电 话:13762456866
代理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人民路东一时区北栋11楼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3975418610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来源:湖南省衡阳市政府采购网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