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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农副产品批发行业实行划行规市管理的通告

编辑:redcloud 2017-12-20 09:3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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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登记号:CNDR—2017—00028

  文 号:常政通〔2017〕13号

  常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农副产品批发行业实行划行规市管理的通 告

  常政通〔2017〕13号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农副产品批发行业经营秩序,解决老城区农产品市场业态分散、占道经营、交通堵塞、噪声扰民、安全隐患等问题,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根据《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常宁市2011— 2020年城乡商业网点规划》及城市管理的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城区农副产品批发行业实行统一布局,划行规市管理。为确保划行规市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中国供销常宁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是我市为有效服务“三农”依法批准建设的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是我市农副产品批发行业实行划行规市管理的承接市场。凡在城区从事蔬菜、水果、茶油、肉类、禽类禽蛋、水产、冻品、粮油、干调、冷链仓储物流、农机农具等农副产品批发行业的商户要积极入驻经营。

  二、市场建设主体常宁中合农产品市场有限公司要发挥央企优势,将该项目建设成为集商品交易、电子商务、电子结算、电装配送、仓储物流、质量安全检测、信息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现代化农产品批发专业市场,及时出台相关优惠条件,提供优质服务,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吸引和鼓励商户入驻。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及时对城区从事农副产品批发经营的商户进行清理登记,做好解释和矛盾化解工作,争取广大群众和商户的配合,中国供销常宁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成后,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引导入市经营工作。

  2017年12月18日

  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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