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年03月07日
常宁市水口山工业新城开发PPP项目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CN2017-A246,招标编号: TJHYZB-2017-045,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常宁市水口山工业新城开发PPP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CN2017-A246
3、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常宁市水口山经济开发区,规划用地面积1467.26亩,估算总投资约 146692.06万元(最终总投资以项目实际建设通过审计的金额为准),投资估算包括:项目的工程费用(包括建筑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及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利息等。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17条道路,总长37310m,在沿线实施绿化,配套建设其它管线与道路附属设施(具体以经政府审定的规划文件和设计方案为准)。
4、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8年(建设期3年+运营期15年)。本项目采用“按子项目独立建设、按子项目独立进入运营支付”的原则分期分批建设实施,总建设期3年,各个子项目建设期不超过2年。任何一个子项目交工验收或交付使用(以先到者为准)的次日起,该子项目即独立进入运营期并进行政府付费。
5、资金来源: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25%,债务融资占总投资75%。
6、招标范围: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移交。项目建设17条道路,总长 37310m,在沿线实施绿化,配套建设其它管线与道路附属设施等相关基础设施(项目公司提供设计方案经常宁市水口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核和市政府批示后方可实施)。
7、运作模式:本项目运作方式为BOT模式,即建设-运营-移交。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工作,建设完成后由项目公司负责运营、维护,合作期届满后无偿移交给常宁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其他机构。
8、回报机制:政府付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16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5)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2)近三年内(2015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承接过1个PPP(按照财政部门界定的BOT、BOO、TOT、ROT等模式为准)项目总投资不小于10亿人民币的投融资建设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均无金额,可加附网络截图的中标公告,并提供查询网址,独立投资建设或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的均认可);
(3)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4)具有银行信用评级为AAA级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以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遵守以下规定: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组成中一方可为财务投资人(有限合伙企业);
(2)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基本资格条件(1)、(2)条款。联合体牵头方应满足“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所有条件要求;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以联合体参加的,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共同投标协议;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本项目仅邀请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参与竞争性磋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限期:2018年 3 月 7 日至2018年 3 月 12 日(上午9:00-11:00,下午 14:30-16:30,节假日、公休日休息)
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地点:常宁市泉峰街道万隆小区22栋2单元404室
3.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00元,售后不退。委托代理人持公司介绍信原件至代理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他资料。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_2018__年 3 月 22 日_10__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含),地点为_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__。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1、竞争性磋商文件投标规定
(1)竞争性磋商会议时间:2018年3 月 22 日 10 时00 分(北京时间)前(含)
(2)竞争性磋商会议地点:__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__。
(3)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投标保证金
(1)竞争性磋商投标保证金:按照常宁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和湘财购{2017}18号文件及财金 {2014}113号文件执行。
(2)竞争性磋商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仟万元(¥10000000.00元).
(3)缴纳方式:以现金转账形式或投标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函形式递交的,应递交到常宁市水口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投标保函原件为准;以现金转账形式的应于2018年_3__月_21_日(北京时间)17:00时前(含)从供应商企业账户一次足额汇入以下账户,时间以银行汇款回执单为准。
户 名:常宁市水口山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开 户 行:珠江村镇银行水口山支行
银行账号:7602 1766 0000 00024
五、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应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常宁市水口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常宁市水口山街道办事处大桥路68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5886498619
代理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金海路128号领智工业园第A6栋101房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3975418610
监管部门:常宁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尹先生
电 话:0734-7686056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来源:湖南省衡阳市政府采购网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