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年05月07日
受常宁市财政局的委托,本招标代理机构拟对常宁市三角塘镇盐湖片区(城中村)采煤沉陷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意愿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政府采购编号:CN2018-A081-1
委托代理编号:HYXT2018-C018-1
二、采购项目名称:常宁市三角塘镇盐湖片区(城中村)采煤沉陷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
三、采购项目类别:货物( ) 服务( √ ) 工程( )
四、采购项目预算:项目购买服务总金额94156.7万元,其中购买服务费约为项目总投资的 15%。
五、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及内容:拆迁房屋建筑面积:102834.9平方米,房屋户数600户、安置人数2657人;根据拆迁居民的安置意愿,补偿方式为实物安置,并建设配套安置用房和道路、绿化、水电以及其他配套设施。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无。
七、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于2018年5月7日至2018年5月14日工作日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15:00时~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各自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以下在有效期内的报名资料亲临发售招标文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原件)
②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缴费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③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④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提供检察部门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有效的查询证明原件;
⑥投标人提供公告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打印件,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查询时间;
(2)其他说明: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是指2018年1月、2月和3月。
注:上述所有资料收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全部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阶段,具体评议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衡阳鑫天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3)招标文件发售价格:¥4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8年5月29日上午10:00时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1号开标室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常宁市财政局
地址:常宁市青阳南路179-2号
联系人:欧亮
电话:0734-722122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衡阳鑫天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17号中信大厦1904室
联系人:张建怀
联系电话:0734-8439857
监督管理部门:常宁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尹相锋
联系电话:0734—7686056
衡阳鑫天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生效)
2018年5月7日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来源:湖南省衡阳市政府采购网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