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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第四届常宁市文艺精品奖的公告

编辑:redcloud 2018-05-15 08: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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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激发全市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创作热情,鼓励出人才、出精品、出效益,推动我市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根据《中共常宁市委办公室 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常宁市委宣传部关于文化艺术创作扶持奖励办法〉》(常办发[2014]30号),我市2018年度第四届常宁市文艺精品奖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文学(不含报告文学及新闻作品)、美术、书法、摄影、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电视剧、广播剧等文学艺术精品。

  二、奖励对象:在常宁工作的专业、业余工作者和各类文艺团体,且代表常宁荣获市级以上奖励的文艺作品。

  三、奖励项目:在省级或以上宣传文化部门或文联直属协会举办的专业性比赛的获奖作品。(详见《奖励办法》)

  四、申报方法:将获奖证书原件(限2016、2017年度,以证书日期为准)复印件及作品原件或照片、现场剧照、曲谱、光碟等相关资料,归口报送:1、市文体广新局文艺股 2、市文联办公室(协会会员) 3、市广播电视台办公室(广播剧、电视剧)三家单位,领取并填写好《常宁市文艺精品创作奖申报表》。

  五、申报时间:上述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5月25日(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六、评选方法:市文联、市文体广新局、市广播电视台三家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将相关资料汇总,填好汇总表报送市委宣传部。经评审会终审合格后,即可发放文艺精品奖奖金。

  咨询电话:文体广新局:15173449216 刘主任;文联:13873494260 张主任。

  中共常宁市委宣传部

  2017年5月7日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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