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年06月08日
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常宁市劳动南路改造工程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CN2018-A146 ,委托代理编号:LYZC-HY-20180108)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常宁市劳动南路改造工程政府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CN2018-A146 委托代理编号:LYZC-HY-20180108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 |
预算(元) |
整包 |
常宁市劳动南路改造工程政府采购项目 |
壹项 |
2389278.00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允许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整包 |
常宁市劳动南路改造工程政府采购项目 |
工程量具体见谈判文件第七章采购需求 |
1、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质量要求:确保达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规定的合格工程标准。 3、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保修。 |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
竞争性谈判项目允许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2拟任项目负责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3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4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提供人员岗位证书和身份证,安全员还需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查询犯罪查询结果;(提供投标人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有效的查询证明原件为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标人在递交资料前须充分了解施工现场,周边关系需要中标单位自行协调,递交资料前意向投标人可自行前往项目实施地现场勘察。为确保项目能保质保量按时完工,要求意向投标人递交施工承诺函,并承诺自行协调周边关系并保质保量按时完工。
9、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递交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并出示递交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的原件,最终结果以资格审查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用密封袋密封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衡阳分公司(常宁市市政府广场东侧A28区6楼(指定地址))。逾期送达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确定供应商
经过审查,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常宁市青阳北路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873494998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衡阳分公司
地址:常宁市市政府广场东侧A28区6楼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34-2867908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常宁市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曾主任
联系电话:0734-7234884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来源:湖南省衡阳市政府采购网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