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登记号:CNDR-2018-01012
文 号:常政办发〔2018〕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常宁市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服务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1日
附件下载: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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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常政办发〔2018〕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常宁市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服务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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