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年11月19日
常宁市宜潭乡宜阳工业走廊公租房10/0.4KV配电线路安装工程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CN2018-A276,委托代理编号:LYZC-HY-20180116)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常宁市宜潭乡宜阳工业走廊公租房10/0.4KV配电线路安装工程政府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政府采购编号:CN2018-A276,委托代理编号:LYZC-HY-20180116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 |
财政评审 金额(元) |
本项目最高上限值(元) |
整包 |
常宁市宜潭乡宜阳工业走廊公租房10/0.4KV配电线路安装工程政府采购项目 |
壹项 |
3250728.35 |
2925655.52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整包 |
常宁市宜潭乡宜阳工业走廊公租房10/0.4KV配电线路安装工程政府采购项目 |
具体祥见谈判文件 |
具体祥见谈判文件 |
1. 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完工。 2.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3.保修承诺:按国家相关规定保修。 4.付款方式:工程施工完成总工程量100% ,支付已完工工程款的80%,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付至总工程款的97%。余下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本工程竣工验收满一年后,无质量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无息支付。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否( √) |
是( ) 否(√) |
是( ) 否(√ )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2.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为四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2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有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3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4 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无在建项目,需提供人员岗位证书及身份证和近三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凭证或证明;
2.5 省外企业须具备《入湘施工登记证》或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被省住建厅认定的入湘施工企业名单证明。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注:已获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企业,无须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4、提供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结论。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纳税证明和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凭证复印件和证明,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凭证或证明,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
6、《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7、投标人提供公告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打印件,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查询时间;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投标人在递交资料前须充分了解施工现场,周边关系需要中标单位自行协调,采购方无法配合中标单位协调当地关系,递交资料前意向投标人自行前往项实施地现场勘察。为确保项目能保质保量按时完工,要求意向投标人承诺自行协调周边关系、并按采购方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并保质保量按时完工。
10、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递交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并出示递交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的原件,最终结果以资格审查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11、本公告中所提及的近三个月指2018年8月、9月、10月份三个月。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密封。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点为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衡阳分公司(常宁市市政府广场东侧A28区6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将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1887349866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衡阳分公司
地址:常宁市市政府广场东侧A28区6楼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34-2867908
监督管理部门:常宁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曾女士
联系电话:0734-7234884
附件1: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序号 |
证明材料名称 |
页码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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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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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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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提交人签字:
接收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2: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来源:湖南省政府采购网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