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年01月21日
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泉峰苑廉租房(南苑、北苑)智能安防监控工程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CN2019-A004,委托代理编号:HYXT2019-A002)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泉峰苑廉租房(南苑、北苑)智能安防监控工程政府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CN2019-A004。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
1 |
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泉峰苑廉租房(南苑、北苑)智能安防监控工程 |
1项 |
人民币751122.24元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标的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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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和服务 |
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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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峰苑廉租房(南苑、北苑)智能安防监控工程 |
本项目为泉峰苑廉租房(南苑、北苑)智能安防监控工程,具体清单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项目完成后,成交单位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2.故障响应时间:在接到报修电话后1小时内作出响应, 1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解决故障。 3.付款方式:按进度付款,具体双方合同约定。 4.质保期:2年免费保修期限。 |
|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否( ) |
是(√) 否( ) |
是( ) 否(√)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并提供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质等级证书叁级及以上资质。
三、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4.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19年1月21日起至2019年1月28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分止 (北京时间)。
4.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17号中信大厦1904室。
4.3磋商文件售价:400 元/份(人民币)(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4.4领取磋商文件时,投标人需提供: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见附件1;
(2)法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其被授权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原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资信证明(针对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情形);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7)投标人须具备并提供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质等级证书叁级及以上资质;
(8)提供公告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打印件,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查询时间。
注:在领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资质原件进行审核,并将整套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留存招标代理公司(此步骤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阶段,具体评议以评审结果为准)。近三个月是指2018年10、11、12月。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2月1日下午15:00时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19年2月1日下午15:00时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常宁市财政局7楼会议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六、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刘海军
电 话:0734-7235017
地 址: 常宁市青阳南路179号
采购代理机构:衡阳鑫天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建怀
电 话:0734-8439857
地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17号中信大厦1904室
监督管理部门:常宁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刘红春
联系电话:0734-7234884
2019年1月21日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来源:湖南省政府采购网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