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常宁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

来源:大义常宁 作者:李浩 编辑:小明 2020-06-30 00:00:00
—分享—

6月29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芳楠、肖孝慈、唐高峰、李支农、谢小平及委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含茂,市政府副市长阳青、尹建恒,市人民法院院长张永灵,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曾庆意,水口山经开区党工委书记颜晓曦列席会议。会议分别由唐高峰、李支农主持。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jpg

为推动市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切实增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法律意识和人大意识,促进工作人员更好地依法履职,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从2020年起组织市人大选举和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驻常衡阳市人大代表开展报告履职情况工作。会上,部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衡阳市人大代表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了年度履职情况。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6名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名衡阳市人大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全部通过测评。

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法院院长张永灵提请的人事免职议案。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人事免职名单。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的调查报告。会议认为,2019年,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大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问题整改,强化监管执法,确保全市环境状况总体稳定,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会议强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环保宣传浓厚氛围,严格目标考核,正确处理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的关系;要加强重点区域、重要环节的治理力度,着力解决饮用水源保护、矿区修复治理、垃圾收集处理等突出问题;要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支持,逐步增加财政在环保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投入,加快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要强化部门协作,建立健全政府牵头、职能部门参与、司法部门配合的联动机制,形成环保执法监管的强大合力。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2020年专项工作评议方案(草案)的报告。会议经过认真审议,以电子表决的方式通过了该实施方案,确定市科工信局、市应急管理局为被评议单位。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议案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来源:大义常宁

作者:李浩

编辑:小明

本文链接:https://www.cnxww.cn/content/2020/07/02/7589189.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常宁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