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培元街道办事处联合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在培元村、莲花村依法拆除两处违规建筑。
据悉,当事人胡某于今年4月在其已拆迁赔偿的旧房原址动工建设,目前一层墙体已形成,占地面积120平方。建设期间未办理任何相关手续,属于非法占地行为,执法人员前期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依法对违规建筑进行了拆除;当事人贺某于今年2月动工建设,占地面积80平方,目前已形成基脚,建设期间未办理任何相关手续,侵占消防通道,影响城市总体规划。执法人员前期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并依法对违规建筑进行了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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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常宁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吴鲁西浪
编辑: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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