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常宁市“利剑护蕾 雷霆行动”工作专班协同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宜阳派出所依法对辖区两家宾馆进行停业整顿。
自利剑护蕾雷霆行动开展以来,市公安局在对辖区宾馆、酒吧、网吧等场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过程中,发现两宾馆未落实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一百二十二条规定,给予两家宾馆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罚款2万元和3万元的处罚。
常宁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吴庆湘:没有落实未成年人“五必须”的,我们公安机关将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从严从重处理,最高可处停业整顿六个月,罚款十万元,希望其他宾馆以此为戒,不要再犯类似错误。
记 者:尹明
编 辑:曾凡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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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常宁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尹明
编辑: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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